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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拖欠工资我想解除合同我有什么权利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一、公司拖欠工资我想解除合同我有什么权利

可以先找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申请赔偿吗

若企业职员遭遇薪资滞留情况,其有权申请赔偿。

然而此项权利的行使需满足规定前提条件——即拖欠之薪资导致受雇者遭受损失,抑或是由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勒令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内支付所欠薪资,但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期限予以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薪水支付时间应当遵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共识和合约,并于特定日期进行支付。如遇法定假日、公众假期等特殊情况,薪金支付应当提前至紧邻的工作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首先,您可以寻求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若投诉未能解决争议,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支持其申诉主张。如劳动仲裁未能就该问题达成和解,那么在裁决作出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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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4: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