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有病史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公司以有病史拒赔怎么办 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情况,您可采取以下申诉步骤: 首先,您可以积极与该保险公司的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争议的途径; 其次,若上述方法未能达成共识,您还可以考虑将案件移送至中国保监会进行投诉处理; 最后,若以上措施仍然无法妥善化解纠纷,您亦有权提起诉讼程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能追回来吗 保险公司实施代为求偿策略能否顺利达成并非必然之事。代为求偿乃是指当第三方应当承担补偿义务时,保险公司先期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同时依法享有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之权利,继而向责任方进行追偿的过程。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之权益源于法律法规之明确规定,若追偿所得款项超出补偿额度,则超出部分将归属被保险人所有。然则,法律规范仅仅规定承担支付保险理赔金的主体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却并未强制规定责任方必须支付相关赔偿款项。因此,尽管保险公司所付之赔偿款可能无法全额收回,但这并不标志着代位求偿必定无法成功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面对保险拒绝赔偿的情况,我们应该首先尝试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的协商和有效的沟通来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点。如果经过仔细的商讨之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正式的投诉请求,以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倘若问题仍旧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您享有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包括提起诉讼,以此来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因此,敬请各位消费者务必积极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坚决保证自己应该享受到的应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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