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诉保险合同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针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结果存在异议,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应司法机构进行申诉投诉。
首先,关于诉讼时效性问题至关重要,在此期间内进行申诉(民事诉讼的时效性为期三年,起算点自于权利人知晓或推定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或义务产生并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次,应选择具备管辖权限的司法机关进行投诉(涉及到合同纠纷的案件,必须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条款规定的履行地点所在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最后,需向相关人民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诉状,并且按照被告的数量打印出相应份数。申诉状至少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详细信息: 第一,申诉方(即所谓的原告)的基础档案资料(具体要求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工作单位、居住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个人/法人背景信息); 第二,被告方(即保险公司)的基础档案资料(例如,公司名稱、注册办公室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位和电话号码等详细信息); 第三,明确而确凿的申诉请求(常见的可能是要求再次开展赔偿事宜,或者要求补充原先不足部分的赔偿金额。在此需要给予详实具体的事实与理由支持); 第四,相关证据及提交凭证的来源,同时也要求提供相关证人口头证实的信息(证据类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视听材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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