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仲裁 |
解答 |
一、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国现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法规,劳动者关于劳动争议的申诉请求须在一年内提出,且此类申诉期限是从当事人真正知晓或是应该认识到自身的权益已经遭受损害之日起算起。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讨薪问题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劳动者若提出申诉则无需受到该法第一款所规定之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 然而,当劳动关系正式结束时,则应在一年之内提交申诉。换言之,劳动者需要在意识到或应意识到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申诉权,如果涉及到索取劳动报酬的问题,则可在劳动关系结束之后开始计算一年的期限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仲裁时效一年如何理解? 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针对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若需寻求法律保护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须在既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仲裁申请,若未能如期履行该项义务,法律将自动设定一项诉讼时效,用以剥夺其申诉权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时间内提起劳动争议申诉,且该期限从当事人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然而,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因追索薪酬而引发的争议则不在此范围之内,但是当劳动关系终止之后,劳动者仍需在一年内提出申诉。换句话说,劳动者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时间内行使申诉权利,对于追索薪酬的问题,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年内进行申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