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职手续后工资怎么发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办理离职手续后工资怎么发 如每月固定于15日发放薪资,若员工选择在月底离职,则该部分薪资需在下一自然月份进行支付。且需将离职当月内的所有薪资予以结清。 首先,在满足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待员工完成离职及相关事宜的交接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出具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此举如同“离职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而与此同时,劳动者所应得的工资、押金以及经济补偿等款项同样需要得到妥善处置,一律须在离职手续完成之时予以结算清楚。用人单位不能够任意地减少或拖延支付劳动者上述费用,如果存在此类现象,当事人有权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提出索要。反之,如果对方未能遵守规定,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局寻求法律支持,揭露并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依规合法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际,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一次性付清劳动者所有的应得薪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的过程中,以下六步必经环节须得遵循: 首先,您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得到上级领导的首肯并向人事部门汇报;接着,人事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上报给相关负责人,待到他们批准之后,人事部门将会负责帮您与现任员工进行工作的顺利交接; 其次在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且双方均已签名确认条件下,用人事部门会着手为您结算社会保险费用,办理相应的停保手续; 然后,人事部门会负责总结和统计当月考勤数据; 最后,人事部门将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供您在就业市场中寻找新机会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6〕这部分内容在您寻找新的职业发展机遇之际,无论进入何种正规单位,通常都会被要求提供此文件以作为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按照规定,每位雇员的工资将在每月15日发放,然而,若有员工选择在月底离职,其应得的薪水将会推迟到下个月份再行支付,但当月所应领取的薪资必须得到妥善处理。在员工正式离职之后,用人单位需要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且应当立即对其工资、押金以及经济补偿等相关款项进行结算。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任何违反规定拖欠费用的行为,那么该名员工有权提出索要,否则可以向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举报。在双方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未支付的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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