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拘能办取保候审吗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述,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另一种则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性的情况。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满足其中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都有可能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通常来说,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刑事拘留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款,从理论上来讲他们确实可行使此权利,但是否能够成功申请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查来判定。因此,根据现阶段的法律规定,我们无法准确地回答出在刑事拘留期间能否进行取保候审这个问题,答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法律法规来全面进行分析才能得出。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最终由上述机关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拘能办取保候审手续吗 在被告人被刑事拘留期间,是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 然而,是否能获得批准还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罪犯的行为而定。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倘若犯罪嫌疑人身负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或存在患重病、孕期等状况,那么便可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内容,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主要针对那些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附加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及以上严厉处罚,同时并无对社会造成威胁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虽然此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否有资格进行取保候审,但如果处在案情中的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了上述所述的要求,便可以向相应的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严格审查来做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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