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北京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下限已确定为相当于三万元人民币的基准数值。 此指控罪行涉及到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将所在机构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 若此类犯罪行为被司法机关依法定罪,被告人通常会被判定相应的刑罚。 其中,最轻的刑期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同样额度的罚金; 而对于那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罪犯,其刑期可能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需要承担罚金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北京职务侵占罪怎么判 对于职务侵占行为,若侵占金额达到人民币6万元之巨,则应在三个月至一年的有期徒刑范畴内初步确定其刑事处罚的起点。 同时,犯罪主体每多贪污2万元,即应追加一个月的刑期作为基准量刑依据加以考量。 其次,如果职务侵占的金额累积高达1,000,000元以上时,那么其所涉及的叛逃罪行应被定位在五年至六年的有期徒刑范围之内。 在这一基准量刑基础上,如果实际的侵占金额未能达到人民币9,000,000元之巨,那么每再多贪污15万元,就需要额外添加一个月的刑期到基准量刑之中。 而当金额超过那个数字后,对于超出的部分,每多出30万元,便会再增加一个月的刑期用来确定基准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北京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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