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什么时候出现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 一、帮信罪什么时候出现的 针对10月10日正式出台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该罪名明确指出: 对于那些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在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及通讯传输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持; 或者在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给予协助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涉及到单位犯罪,则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存在上述两种行为,且同时触犯了其他犯罪,那么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罪行。 在法律层面,只要正犯的行为满足了构成要件并且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正犯是否具备责任,也就是说不论正犯是否具有责任能力以及是否具有故意,只要帮助行为与正犯的不法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并且帮助者清楚地意识到了正犯的行为及其后果,便可判定帮助犯的成立。 换句话说,只要现有的证据显示他人确实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不法行为,根据限制从属性说的原则,实施帮助行为的人便构成了帮助犯。 至于他人究竟是谁、是否已经被查获、是否具有责任,这些因素均不会影响到帮助犯的成立。 因此,即便我们没有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也完全有能力妥善处理所有的帮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什么时候开庭 不论涉及到帮信罪或其他类型的刑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的确切期限都要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举例来说,对于那些相对较为简易的案件,其从受理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通常只需花费约四个月的时间,而这当中,公安部门一般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收集证据和进行调查取证,检察院则需花费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审查相关资料并出具公诉意见,最后,法院仍需花费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完成审判流程。 然而,一旦遇到案情复杂、牵扯面广的案件,恐怕要等待1至2年的时间才能迎来法庭开庭的日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帮信罪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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