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手术保险公司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哪些手术保险公司不赔 重大疾病具备两个显著特征: 第一,其病情极其严重,极有可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患者以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及生活产生极度负面的影响; 其次,其治疗所需要付出的财务支出堪称庞大,复杂而又持久的药物疗法或手术治疗往往需要承担高昂无比的医疗费用。举例而言,诸如恶性肿瘤(通常称之为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以及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以及终末期肾病(又称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疾病皆属于重大疾病范畴。由此可见,重大疾病保险的核心价值在于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问题的发生。概括地说:在投保之前已经存在的疾病以及先天性疾病均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此外,观察期内所患之疾病同样无法获得理赔。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哪些手写的欠条是无效的 手书欠条若出现如下几种状况,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 首先是欠条内容表述含混不明甚至难以辨认,这种情况下,倘若欠款金额、债权方、债务方及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模糊不清,法庭有可能认为该欠条缺乏有效性; 其次是欠条并非债务人基于真实意愿所签订,诸如在受到欺诈、威胁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况下签署的欠条,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有关部门予以撤销;接着是欠条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涉及到非法活动的资金往来; 最后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出具的欠条,例如未成年人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许可的情况下所书写的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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