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不到一个月离婚彩礼能拿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一、结婚不到一个月离婚彩礼能拿回吗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不到一年退多少彩礼 关于结婚一年后是否能够收回彩礼以及具体数额问题需要依据多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首先,若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书并且在后续也未共同居住过,或者尽管领取了结婚证书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过,那么此时男方有权要求全额退还彩礼。 然而,若是男方单方面毁约导致女方不得不取消婚约,那么女方只需根据约定返还彩礼大约80%即可; 其次,若双方已经成功领取结婚证书,并且经历过长时间的共同生活,倘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则在离婚生效后一年内应返还彩礼的50%上下,两年内则返还约40%。反之,若男方主动提出离婚,则在离婚生效后一年内应当返还约40%的彩礼,两年内则返还约30%;而且若在现实中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意外怀孕并且最终选择人工流产,那么基于具体情况还可以酌情减少彩礼总额的20%作为补偿; 最后,针对未正式领取结婚证书但已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形,若由女方提出分手,则在分手生效后一年内应当返还彩礼的60%左右,两年内则返还50%左右。而男方只要提出分手,那么在分手生效后一年内也应该返还大约50%的彩礼,两年内则返还40%左右。 另外,若女方在此期间怀孕但最终选择流产,那么可以在上述标准上额外减轻返还彩礼的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权衡是否应该将彩礼返还。然而,通常来说,除非具备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之一,否则我们不建议当事人向对方索还彩礼。这其中包括:首先,双方没有正式地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其次,虽然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中未能共同生活过;最后,在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使得支付方陷入了经济困境。对于第(二)和(三)种情形而言,我们认为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才能考虑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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