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辽宁量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辽宁量刑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律条文,当出现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时,当事人将面临拘役及罚款的严厉惩罚。具体刑罚时间的长短及其金额大小须由审理该案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全权裁量决定。 然而,通常来说,拘役的执行期限不会超出一年的范围,而罚款的额度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是,具体的量刑须综合参考案件的真实情况、情节轻重、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以及被告人对自身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若被告人的行为同时涉嫌触犯其他相关犯罪,则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据更严重的惩罚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我国《刑法》中有关第133条款的相关规定,涉嫌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员将会面临被判处拘役以及相应的罚款惩罚。至于具体的刑期以及罚款金额,则需要由法院进行裁决,通常情况下,拘役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而罚款的额度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对案件进行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案情的严重程度、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等。如果该行为还涉及到其他类型的犯罪行为,那么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更为严厉的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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