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 取保候审通常系指在刑诉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刑事司法机构针对未被逮捕或已逮捕但需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与审判程序,通过要求其提交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并向其发出保证书,承诺随传随到的方式,对于其进行临时性的羁押限制或暂时解除原有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首次被侦查机关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然而,是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通过提交保证人或保证金,承诺随传随到,以实现临时羁押限制或解除羁押的措施。自首次被询问或采取措施起,嫌疑人有权申请,但批准与否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二、取保候审还会被起诉吗 对于已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而言,倘若存在相应的犯罪行为,仍然有可能面临法律的追究。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独立于主刑之外的附加刑处罚; 而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较重刑罚,但采用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赋予他们取保候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几日内交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期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究竟应当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缴纳。一般而言,在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采取候补措施(即取保候审)之际,会向其告知缴纳保证金的时间、方式以及所需缴纳的金额等信息。通常情况下,被通知者应在接收到通知之后的合理期限之内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工作。若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缴纳,则有可能对取保候审的审批及执行产生不利影响。然而,具体的合理期限会因事例的实际情况以及办案机关的具体要求而有所差异。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保证金的数额将由决定机关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未逮捕或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通过提交保证人或保证金,承诺随传随到,以实现临时羁押限制或解除羁押的措施。自首次被询问或采取措施起,嫌疑人有权申请,但批准与否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