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搡人过了一会我打他犯法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推搡人过了一会我打他犯法吗 在法律术语中,推搡并不等同于殴打,其仅属于肢体上的冲突现象。 然而,如果推搡动作导致他人受伤或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便可视为殴打行为。 根据该法规的相关条款显示,对于殴打他人或者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警方会给予当事人五至十日内的拘留惩罚,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金额;若情节轻微者,则会给予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推搡人,摔倒,推人者是否需要付检查费用 在双方因故发生互殴冲突后,若导致对方受伤,则应由双方各自负责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费、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若有一方就医进行相关检查,且该检查被视为必需环节,那么打人方应对此检查所需费用负有赔偿责任。 然而,若检查结果显示超过了既定的伤情范畴,则超出部分的费用需由其自理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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