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居住证一定会接收缓刑人员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有居住证一定会接收缓刑人员吗 居住地实施社区矫正的硬性条件如下所述: 首先,个人需要拥有相对稳定且合法的职业以及经济收入来源。 其次,在所选择居住的地方,还需持有有效的居住证,也就是指在当地持证居住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长根据不同地域有所差异,部分区域可能规定为一年以上)。上述两个因素缺一不可,只有在满足这两项基本条件后,才能在定居地顺利进行社区矫正在矫治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有居住权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是真的吗 房屋所附带的居住权利是无法进行买卖交易的。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利不可被转让或继承。 此外,对于设立有居住权利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双方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否则此类房屋不得对外出租。而拥有居住权利的当事人则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益,以便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 然而,将居住权利作为商品进行买卖,显然已经超越了生活居住的基本需求范畴。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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