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也是整个家庭的事,其中对有小孩的家庭来说,伤害是非常大的。很多人由于自己单方面的原因想跟对方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对方并不同意,并且没有正当的离婚理由,那法院对于这种没有正当理由就提起诉讼离婚的案件,是不同意离婚的。很多人都以为只要再次起诉,那法院一定会判离的,但真的是这样吗?一起来看看。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由于一些事情长期感情不和的,确认感情破裂后,法院才会允许办理离婚,如果没有符合法院规定的离婚情形,是不允许离婚的,不管你是第几次起诉都没有用,都不会增加判离婚的概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一些实在是维持不了的婚姻,觉得继续下去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双方经过深刻沟通后达成一致的,可以办理离婚,因为这或许对于他们来说,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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