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金油谁没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油谁没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3条之明确规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未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他们可凭借有关部门所发出的解除取保候审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的银行机构,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由此可见,保证金的收回并非由司法机关通过直接手段进行,而主要是由银行根据收到的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法律文书,来实施退还或没收的具体操作。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保证金的没收应当由银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规定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打到什么账号 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用于担保嫌疑人遵循相关规定的保证金必须直接存入公安司法机关所指定的专用金融机构账户内。为了规范保证金收取流程,公安司法机关有权责令嫌疑人和他们的亲属、法定代理人和相关单位,将所需的保证金转入专门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去。 此外,在收取保证金时,公安司法机关应当秉持能有效约束嫌疑人、使其不能干扰或逃跑的原则进行评估。 同时,审查并录取受害人的证言也是十分必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保证金油谁没收”,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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