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儿童罪在现行刑法中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猥亵儿童罪在现行刑法中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猥亵儿童罪是刑事拘留吗 猥亵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者,当其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须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刑事拘留;而对于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据法案,相关人员将被处以行政拘留惩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人若有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等恶劣行径,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此项法令明确规定,对于强迫性地进行猥亵或是侮辱女性的行径,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若涉及集体作案或者在公众场合实施这类恶劣行为,量刑标准则会提升至五年以上。同样,对未成年人进行猥亵的犯罪者也将受到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但是,如果这种猥亵行为涉及多个受害人,并且是在公众场合下有组织的进行,由于其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因此将会面临五年以上的严厉惩罚,甚至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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