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施工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被判定为无效,但鉴于该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并获得了1标准,则可将其作为参照准则,依据合同中有关工程款项的具体规定来折算补偿给承包方。 反之,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视为无效,并且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未能通过验收,此类情况应按下述严格程序处理: 首先,如果已经进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能够再次接受验收并达到1标准,则业主有权要求承包方支付修复所需的全部费用; 其次,假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依旧未能通过验收审查,承包方不得有任何权利请求参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折价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分包人责任是什么 工程出现意外事故时,总包方以及分包方需共同承担法律规定的连带赔偿责任。当两人或以上的当事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连带责任主体时,受害者有权力要求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人士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赔偿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人应依据各自的过失程度来划分其责任份额,若无法准确判断其过失大小,则由他们平均分担赔偿责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任何一个实际承担了超出自身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都有权向其他未尽到责任的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 此外,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商需要严格遵守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起全面的责任;而分包商也必须依照分包合同的具体规定,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模式下,工程质量的责任由总承包商全权负责,但如果总承包商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了其他单位,那么他也应该对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与分包商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分包商也必须接受总承包商的质量监管。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无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一经确认合格,将依循相关条款进行赔偿。而针对施工合同无效且尚未通过验收的情况,如下处理方式:若已修复完毕并通过验收,则业主需支付相应的修复费用给承包商;若未能修复成功且无法通过验收,承包商不得享有折价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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