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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失公告的时间是怎样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公司法遗失公告的时间一般都是60天,并且遗失公告的次数就是一次。在公司的重要印鉴丢失的情况下,补办之前都要先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公告时间到了之后,国家有关单位才会继续下一步的行动,给当事人出具相关的补办材料证明,不进行遗失公告是无法补办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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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