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一、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几年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任何与讼当事人若欲通过直接向响应的初审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发起司法维权,应在其本人了解或理应了解相关行政行为产生的那一日起算,最迟不超过六个月之内启动。 然而,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况除外。 当涉及不动产权益纠纷的诉讼开始时,自行政行为形成之日起到正式进入审判程序,中间相隔的时间超过20年以上;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诉讼而言,则必须经过5年以上的间隔期才得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此等状况将导致人民法院无法进行受理和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只能由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人无权申诉。当事人近亲属坚持要申诉,法院可以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本人同意的,以当事人申诉处理;本人不同意申诉的,不作申诉处理。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几年”,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