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1.由人民法院审制并生效的决议书、裁定书以及和解协议。 2.依据督促程序,由人民法院发布的支付命令。 3.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明确的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与裁定书。 4.由仲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且已生效的裁决书。 5.经公证机关依法制作且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拒绝还钱怎么办 若对方明确表示不予履行还款责任,那么阁下可考虑向我国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实行冻结、扣划;或对其持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予以公开拍卖等等,以此来保障您所享有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倘若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债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拖延不履行,甚至可能会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中包括罚款以及短期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之相关法律解释如下:涵盖了经由法院审判程序确认生效的决议书、裁定书以及和解协议;在法院督促程序之下发出的支付令状;具备明确财产性质规定的刑事判决书与裁定书;由仲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具备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以及由公证机关依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作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上诸项皆属于可供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法律文书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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