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抵押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共同房产抵押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 夫妻共有房产作为抵押物时,若此款项被用作为维护夫妻共同生活、开展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起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意愿所引发的债务,那么在离婚之后,这笔债务往往需要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在婚姻关系尚属持续期内,夫妻任何一方使用婚姻共同财产进行抵押所产生的债务,倘若其目的仅仅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通常情况下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针对一种特殊情况,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却以个人名义承担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之外的债务。 此时,债权人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这种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方面,或者该债务的产生并没有得到夫妻双方共同意识或共识的支持,则可以排除在夫妻共同债务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以共有房产抵押,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离婚后双方须共同偿还。婚姻期间,一方为家庭生活抵押产生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但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需求,且非双方共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该债务不被视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房产孩子是否有份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地产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而非其未成年子女。 当父母面临离婚事件并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时,他们应以互谅互让或者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无论子女是否已经成年,皆无法参与到这一场涉及他们父母的财产权利处分之中。 另外,非经法定程序,父母在离婚过程中不可以擅自处理子女名下的财产。 有鉴于此,即使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所属财产,父母也无权在二人离婚时将之纳入财产分割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房产被执行怎样提异议申请 当涉及到夫妻共有的房地产被强制执行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利提出异议申请。在提出此类异议申请时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必须准备好一份正式的执行异议申请书,阐述并充分阐述异议的原因以及足够的实体内容作为依据。通常来说,此项异议理由主要在于房地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而司法执行为可能会侵犯另一方,即未承担债务方的合法权益。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据来支持异议的主张,如结婚证书、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购置房屋合同等等,以此来明确房地产共有属性及其在婚姻中的具体比例份额。其次,将准备好的异议申请书递交至执行法院,法院将会依法进行仔细核查。如果异议能够成功得到认定,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宣布中止执行或者调整已经制定的执行方案。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提出这类异议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完成,一般来说是从执行程序启动的那一刻起的一段特定时期内,错过了规定期限提出异议,就有可能导致其被视为无效。 夫妻以共有房产抵押,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离婚后双方须共同偿还。婚姻期间,一方为家庭生活抵押产生的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但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需求,且非双方共识,债权人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该债务不被视为共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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