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保释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保释条件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刑事拘留保释(即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即可;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则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上所述,皆为现行法律中关于刑事拘留保释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刑事拘留保释最新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具有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以进行保释: 首先,被保释人应当是可能会被法院判决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某种附加刑罚的被告人; 其次,被保释人也必须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额外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此外,如果被保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生理状态,亦可考虑予以保释; 最后,对于那些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犯罪分子和被告人,也可以考虑给予保释。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不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涉嫌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等轻罪。2.当事人虽然被依法拟处有期徒刑之刑法,然而并无对现行社会构成严重威胁的危险性。3.当事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在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并且此类状况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4.在当事人已经被依法执行羁押期间后,案件仍未能得出明确结论。以上便是关于刑警拘留保释的相关法律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