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女方起诉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支付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银行转账,具体可以协商处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能要回彩礼吗 若女方作为原告要求离婚,男方原则上难以索回其支付之彩礼款项,仅在存在如下特殊情况时方可例外: 首先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次在于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未能共同生活; 最后则是在婚前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且导致自身生计陷入困顿之时。 然而,在上述三种情形中较为复杂的是,对于彩礼的返还必须建立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既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亦可进行分期付款;支付方式可包括现金交易,又或者通过银行转账等多种途径。具体的支付方案应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议定。在衡量子女抚养费数额时,须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准等因素进行合理评估与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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