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借款合同可不可以认定借款事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有借款合同可不可以认定借款事实 借款协议是借贷双方确定借款权利和义务的借款合同,不具有借据的证明力。借据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俗称借条,借条可以单独成为借款事实成立的直接证据,而借款协议只是借款双方就借款达成的合意,要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即借款是否真正交付还必须有借款收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有借款合同可以起诉诈骗吗 仅凭借款协议并不能直接指控对方实施了诈骗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某位借款人未能按照借款协议中的规定按时履行其还款义务,通常需要诉诸于民事法律程序来进行债务追偿。 然而,如果该借款人刻意捏造事实,意图逃避惩罚,并且以不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且明确表示不会归还所借之款,那么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超出了普通的借贷纠纷范畴,构成了较为严重的诈骗罪行。在此种情形下,您首先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倘若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后认定此事件并不属于诈骗案件,或者在进一步侦查之后仍然无法证明存在诈骗行为,那么您便可以考虑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借款协议,作为借款协议签订方明确自身所享有的借款权利以及应尽义务的借款合同,并不具备借据所特有的证明效力。在实际的民事司法审判过程中,人们通常将借据称为“借条”。相较于借款协议而言,借条能够独立地构成借款事实成立的直接证据。然而,借款协议仅仅是借款双方对于借款事宜达成的共识,若欲证明借款事实的确立(即借款是否已真实交付),则仍需提供借款收据加以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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