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给朋友用不还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贷款给朋友用不还款怎么办 若借款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且只有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您可考虑采取如下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对方进行积极沟通,以期妥善解决纠纷;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债权人需在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依法提起诉讼或按照约定寻求仲裁渠道追讨欠款。 其次,待法院作出判定或者仲裁机构发布裁定后,如借款人依然不予执行,债权人可进一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确保自身债权得到有效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二、贷款给朋友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普通人欠债未偿的问题时,我们应对之采取与大众常规处理方式相同的策略。 首先,我们应尝试与欠债人进行充分的协商,获取他/她的详细信息,以便考虑是否可适当延迟债务偿还日期或对债务进行适度减免。 其次,若遇欠债人态度强烈且拒不承认借贷事实,亦或是消极对待还款事宜,我们便可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最后,倘若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判决,而欠债人在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前提下却依然拒绝履行义务,那么我们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倘若贷款人违背了借贷合同条款并仅仅保留了转账凭证作为证据,那么首先我们应当积极尝试通过对话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双方未能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限内,我们应该向当地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启动法律程序来索回欠款。一旦法院作出了判决或者仲裁机构作出了裁决,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履行债务,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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