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保险理赔时效可以延长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工伤后保险理赔时效可以延长吗 在确认属于工伤之后,如果您和雇主就工伤赔偿问题出现争执,那么应该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这个期限是一年,期限自当事人了解或应该了解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1.《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工伤医疗期限为治疗所需的时间,但不得超过一年。如果超过一年仍需治疗的,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和工伤认定机构同意,可以延长工伤医疗期限。” 2.《医疗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发生再次住院或进一步治疗的,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医疗期限的限制。” 二、工伤后单位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在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时,雇主所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主要涵盖了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工伤医疗费用、用于辅助恢复与康复的用具购置费用、一次性的伤残补贴、针对无法续原工作岗位工作者提供的伤残津贴、长期护理费用、丧葬资助金额、对其抚养亲属的抚恤补贴、以及对于因不可抗因素导致逝世的职工所给予的一次性死亡补贴;同时,也少不了对康复性治疗所需经费的充分考虑,以及为接受工伤疗治的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给予的食品额外补助费用;此外,对于因紧急状况需转移到外地就医的员工而言,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也是不容忽视的部分。 除了这些由社会保障基金出面帮助解决的费用之外,作为雇主,也要积极主动地向遭受工伤的员工提供必要的经济援助,如补充落实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改善他们去往外地就诊的交通及食宿条件、以及在康复期间的薪酬保障;对于那些达不到完全伤残程度的员工(即五级至十级的工伤员工),雇主仍有义务一并支付他们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雇主未能遵守既定法规要求及时参保工伤保险,当在此期间出现工伤事故,那么所有相关的经济负担便将由这个雇主办置。那么在实际遭遇工伤事件之后,员工们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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