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案件多久移交检察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公安案件多久移交检察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并决定立案之后,通常需将相关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这一过程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为两个月。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譬如案件复杂或者侦查期限已经届满仍未能结案的情况,则该期限可依法延长至三个月或七个月再作移交。由于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被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羁押期限不得超出两个月。因此,对于那些案情错综复杂且期限已满却仍无法完成调查的案件,可以经由上一级别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适当的延长,但最长也仅能延长到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公安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多久有结果 依据本院司法规范,人民检察院应对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所移送之案件尽快加以审理并作出裁决。对于案情重大且复杂的案件,时限可延展至15天;倘若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同时又符合适用快速审判程序之条件,该院则可于10日内完成所涉及之一切审判工作。但若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刑期时,其审理时间可适当延长至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在公安部门接收到公众的举报并正式立案之后,通常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完成对该案件的侦查和调查工作,并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处理。然而,如果案情过于复杂或者由于某些原因,侦查工作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那么这个期限可以相应地延长到三个月甚至是七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侦查过程中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两个月;而对于那些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经过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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