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肇事逃逸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车辆肇事逃逸处罚 车辆肇事逃逸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刑事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关于交通肇事车辆逃避责任的惩罚标准表现如下: 首先,逃逸者将会对交通事故负起全责,若有证据表明其他涉案人员存在过失行为,逃逸者可适度减轻其应承担的责任; 其次,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则会被处以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面临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 最后,若该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可能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刑事处罚。 在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明知已经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当事人却选择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 第二种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认为自身对于事故并无责任,从而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第三种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存在酒后驾驶以及无证驾驶等嫌疑,在报警之后未能履行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 第四种是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并未报警并且无故离开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行政惩戒: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行为人选择逃离现场的,若此行为尚且未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此类行为进行罚金处罚,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至2000元之间。(二)刑事制裁:1. 在交通肇事后,肇事者有逃避责任的行为,或具有其他严重恶劣情形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 如果因恶性交通肇事而逃跑,导致他人身亡的话,则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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