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证没有年限限制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设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关于城市住宅用地方面,全国范围内均严格遵循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标准,设定为约70年;对于工业用地、公共事业性用地及其他用途用地,全国也实施同样严格的土地使用年限制度,即设定在50年内;而针对商业、文化体育娱乐等各类用地,全国则同样执行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我们会根据持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和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前往相应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应手续的申请办理。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的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正式合同或者协议书;2.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3. 受让方房产所有权证书(原件经过严格审核之后,会留下复印件);4. 地契证明(原件经仔细审查并确认无误后,将会留下复印件供参考);5. 受让方个人身份证件(原件需进行严格审核,并留下复印件以备参考);6. 其他由国土部门所规定的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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