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门杀保险公司不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开门杀保险公司不赔如何维权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给予理赔,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有效的应对措施: 首先,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他们为何拒绝赔偿。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理由并不符合相关规定,那么消费者便可考虑向所在地的保监局进行申诉投诉。 其次,若无法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可考虑申请仲裁。此时需要借助独立于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来裁定是否应该进行理赔,而双方均须无条件接受裁决结果并严格执行。 最后,若以上途径仍未能解决问题,被保险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针对保险公司的法律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公平处理争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开门杀责任怎么处理 关于“开门杀”的责任认定问题。所谓的“开门杀”即是指在车门开启过程中引发的交通事故。其具体责任范畴如下: 首先,若因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公路交通事故的产生,则应由该方当事人承担起所有的责任负担; 其次,若由于双方或多方面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了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各行为方在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过错行为的恶劣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等同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最后,若各方都未对此事故负有导致结果的过错原因,且属于纯粹的交通意外情况,那么,各方就无需承担任何额外责任。如一方向对方当事人故意制造公路交通事故的,则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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