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还需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祸致人死亡保险公司还需赔偿吗 当您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不幸导致他人死亡时,我们深感遗憾和痛心。 此时,汽车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合理且合法的赔偿,以弥补受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 然而,若偿付金额仍无法满足需求,那么剩余部分则应由肇事方依据实际情况及过错程度进行相应补偿。 根据我国现行颁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文规定,在机动车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如自行车或行人之间,产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具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双方均存在过失,则应依据其过失大小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倘若证据显示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为过错的责任方,此种情况下,我们会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但是,若被害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致使自身遭受伤害,这就属于交通事故中的自损行为,在此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诉讼时效具体是多久 在涉及到车祸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我们并不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而是转向讨论追诉时效这一概念。如果此交通事故符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标准,那么相应的追诉时效设定为五年;然而,若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选择逃逸或所涉情节特别恶劣,其追诉时效将上升至十年之久;更为严重的是,倘若因为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行为致使他人死亡,那么其追诉时效将被延长至十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驾驶机动车辆导致人员死亡的状况下,保险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其所承担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的最高限额之内进行赔偿,若赔偿金额尚不足以覆盖受害者家属所需抚恤金额时,则肇事者需要按照自身过错的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补充支付。另外,根据这部法律中的相关条款,当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过错时,首先应当由过错方承担起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当双方都存在过错时,则按照各自应负担的比例予以均衡分配。如果是因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本身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也会因此得到相应的减轻;但若是有人故意以碰撞方式引发交通事故,且情节恶劣者,将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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