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审查内容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审查内容是什么 在审批并决定是否给予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保释期间,公安机关会深入评估该名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定义的保释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无论是人民法院、检察院还是公安局都有权为满足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行保释: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倾向于独立运用附加刑的人; (二)在审判过程中可能被定罪量刑,但若实行取保候审则不会产生重大社会危害性者; (三)具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者是生育期以及哺乳期的女性,实行保释后也没有显著社会风险; (四)在羁押期结束时仍未能完成案件审理,需要实施保释之灾。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公司会辞退吗 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则可能导致被解雇: (1)试用期内经证实其无法满足职位录用标准要求; (2)严重违背用人单位内部规定及行为规范; (3)严重渎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当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家属提出的保释申请进行审核之际,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关键要考虑四大因素,即犯罪嫌疑人是否极有可能被判处轻型刑法(例如管制或者拘役)、虽然存在犯罪可能性,但是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犯罪嫌疑人是否身患严重疾病需要得到妥善照料或者正处在特定的生育阶段以及在羁押期间案件尚未审结等。以上四项标准将由司法部门共同评估和裁定,以确保公共安全和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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