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犯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教唆犯如何定罪 通过耐心劝解、提供丰厚利益诱惑、鲜明的指令指示、煽动激励、金钱购买和恐吓威胁等方式,将自身所怀有的犯罪动机灌输至原本对之无任何企图的人身上,从而使此人照着教唆者设定的犯罪意图行动,当属构建立教唆罪的范畴。对于蓄谋教导他人触犯法律之人而言,应依据其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来予以惩罚处置。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犯怎么判定 对于教唆犯而言,其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唆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 2.被教唆者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行为人本不存在教唆目标罪名的犯罪意图; 4.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授意他人犯罪的心理状态; 5.被教唆者在客观上实际实施了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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