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情况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险保险公司不理赔的几种情况 以下是一些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说明: 首先,因为车辆自身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发动机由于其内部构成部件产生的异常现象所导致的爆炸或爆裂,以及轮胎发生意外爆炸等; 其次,当车辆的电器设备、电路线缆、燃油供应系统等发生故障并由此引起的火灾等损失,亦不在保险范围内。 其次,玻璃单独破碎被视为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对此类损失概不负责赔偿。 然而,若您选择额外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对相关损失予以理赔。 再者,对于因车辆自然磨损、腐蚀和故障所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提醒各位车主,在寻求救援服务公司提供拖车服务以及寻找维修厂进行汽车修复过程中,务必就价格事宜与保险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以防止救援公司或维修厂所提出的报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之间存在过大差异。 此外,对于定损过程中未曾发现的车辆损失,请务必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安排二次查勘定损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二、车险保险公司会全赔吗 在此类交通事故中,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无法全额保障赔偿责任,而具体赔偿金额将依据所购保额予以评定与支付; 首先,假如仅购买了强制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只会对医疗费用中的1万元、财产损失中的2000元进行补偿,此外,其他诸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各类费用的累计最高补偿上限为11万元。超出此范围的任何费用都需由您自行负担。 其次,如果在投保交强险的基础上额外购买了商业性车辆保险,如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额险和车辆损失险等,那么针对超出交强险承保范围的额外费用,仍然由保险公司以您所持有的商业性车辆保险价值进行赔偿,但是其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越您所购买的保险额度范围,举例来说,假设您所投保的第三方责任险范围为20万元,那么对于超出交强险承保范围的所有费用,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亦为20万元。一旦超过此数额,那么剩余的部分便需由您个人承担了。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伤者康复出院后可能需要进行二次治疗,只要您所拥有的保险额度仍未达到最高限额,那么保险公司将致力于继续赔偿二次手术所需的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车辆损失保险的免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车辆本身存在质量上的缺陷或维护不当所引发的电器设备故障导致火灾;以及由单独的玻璃损坏造成的非交通事故性质的损失(除非您已经选择了相关的附加险种)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均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同时,因自然磨损、腐蚀及故障等因素引起的损失也同样无法获得赔偿。在涉及到的拖车费用以及维修费用方面,有必要先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协调解决。最后,请务必留意在发生新增损失时,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并请求进行二次定损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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