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两年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后两年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后两年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在婚姻关系结束以后,若已过去共度的二载,即可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也就是说,父母双方若是在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便可考虑互相转让育儿责任。 如果协商无果,那么就可以通过走法律途径向审理机关请求协助解决。 正如以下所述的,有如下几种情况发生时,法院将会毫不犹豫地站在您这一边: 首先,若和孩子日夜相伴共同生活的那位家长因为患上严重的疾病或身体残疾而无法再尽到养育的职责。 其次,如果与孩子生活的那一方未能妥善履行教养责任,甚至出现了虐待子女这样的恶劣行径,或者是继续与他们同住可能会给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再次,当孩子达到八岁这个年龄界限,表示有意愿选择跟随新的家庭继续生活,并且这位新家庭又具备抚养他们的经济实力。 最后,倘若有其它一些合理且恰当的原因,也能够要求作出变更儿童抚养权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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