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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解答

一、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通常情况下,违约金不应超出合同总价的30%,但即便如此,也并非完全排除在法庭之上站稳脚跟。若双方已在此类相应条约上明确规定了违约金,那么理论上便应依照此条款履行赔偿义务。倘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所导致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相关方的请求上调损失赔付额度;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远超因违约所承受之损失,人民法院亦可将这一约定降至适当水平。若双方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任何形式的违约金,那么违约方就必须依照事实上被损毁之价值来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是否能获得法院对此支持,仍需依赖于实际造成损失额的大小。因此,即使违约金设定超越了合同总价的30%,这样的情形并无违反现行法规之嫌。

然而,能否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此类支持,仍然取决于实际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额的百分之多少呢

关于违约金,通常情况下不得超出合同金额的30%。

然而,若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时,则须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此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增加;

而在另一方面,当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出实际损失之时,也同样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度的削减和减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般而言,在确定和确认合同违约金时,普遍认可的标准是其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值的30%,然而需要格外注意的是,这个额度并不是绝对的法律规定。如果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条款有特别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既定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承担责任。然而如果在计算得出的违约金明显小于实际可能产生的损失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考虑适当上调赔偿数额;反之,如果经过计算得出的赔偿高于实际损失,同样法院或仲裁机构也具有调整的权力,以保证公平、公正地维护双方利益。另一方面,如果在合同中并未具体约定有关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及额度等细节问题,那么在出现违约行为后,违约方就要按照实际可能遭受的损失来进行相应赔偿。而在司法实践当中,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终还是要依据实际损失的程度及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即便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违约金超过了合同总价值的30%,这种做法从法律层面来讲并不必然视为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在是否能够被法庭采纳并予以裁决支持的层面,要视乎实际损失的多少及相关法律条款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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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