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申请再审是否先中级法院还是到省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申请再审是否先中级法院还是到省级 在提起刑事诉讼申诉方面,当事人既可以向其所属地区位更高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也可选择向原审人民法院直接提出。一旦人民法院接收到对诉讼的申诉请求,有义务进行深入的审查工作,如若发现申请申诉的理由具备必要的条件,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再审程序或提出强烈的反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符合申诉绝对标准的个体——包括当事人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和近亲者等,皆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刑事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有哪些 关于刑事案件的再审期限方面,通常情况下应自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得以完成。倘若确有必要延长审理期限,则最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重审的案件,应当在人民法院做出提审或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如需延长审理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之久。 对于接受检察院上诉的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理的抗议案件,其审理期限同样适用上述规定;如有必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收到抗诉之日起一个月内做出决定,而下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的审理期限,亦适用此处所述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在提起刑事诉讼申诉方面,当事人既可以向其所属地区位更高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也可选择向原审人民法院直接提出。一旦人民法院接收到对诉讼的申诉请求,有义务进行深入的审查工作,如若发现申请申诉的理由具备必要的条件,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再审程序或提出强烈的反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符合申诉绝对标准的个体——包括当事人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和近亲者等,皆有权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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