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车辆遭受后方撞击时,肇事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可凭借交通事故鉴定报告、车辆维修费用清单及发票以及由交警开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直接向肇事方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其中包括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一般来说,针对汽车折旧费用的索赔要求,法院往往不予支持,但若涉及全新车型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法院可能会予以考虑并批准赔偿折旧费用。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新车被追尾贬值赔偿费要怎么算 在处置汽车财产损失索赔案件时,常出现一个术语“车辆贬值赔偿费”,其含义是道义上应承担事故责任的一方应对无过失一方赔偿其因事故导致的车辆价值降低损失。 然而,实际操作中,该车辆贬值费用只能通过相关的二手车估价机构进行准确估算,并且法院最终也只能依赖于这些权威评估机构的估计结果来作出最终的审判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车辆遭受后方撞击时,肇事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受害人可凭借交通事故鉴定报告、车辆维修费用清单及发票以及由交警开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直接向肇事方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其中包括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一般来说,针对汽车折旧费用的索赔要求,法院往往不予支持,但若涉及全新车型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则法院可能会予以考虑并批准赔偿折旧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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