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公安局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侵占罪公安局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侵占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类,以非法所有为目的,私自将他人交由自己保管或控制的财物、遗失物品或隐藏于地下的物品据为己有,且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并且拒绝归还此等财产的行为; 第二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犯罪的侵占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20万元时,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当侵占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公安局会受理吗 在刑事犯罪领域中,侵占罪向来被视为自诉案件范畴,只有在受损方自行决定采取法律程序以追究行为人责任时,才可能启动司法程序。因此,若受害者认为某人实施的行为已符合侵占罪的认定标准,即可直接向相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不至于需要先通过警察局进行报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他人托付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非法占有,且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数目,拒绝归还的情况下,行为人应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惩罚;如侵占金额更为庞大,或涉及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其面临的刑罚则会升级至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对于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的非法占有行为,同样适用上述规定进行惩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 第一类,以非法所有为目的,私自将他人交由自己保管或控制的财物、遗失物品或隐藏于地下的物品据为己有,且金额达到了一定程度,并且拒绝归还此等财产的行为; 第二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占犯罪的侵占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20万元时,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当侵占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