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人有权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人有权起诉吗 如遇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事宜,可考虑采取如下有效措施: 首先,与保险公司展开积极协商,了解其不予理赔的具体缘由所在。若发现保险公司所给出的拒赔理由并不合法适格,消费者应依法选择向所属地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进行投诉举报。 其次,当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尝试采用仲裁这一公正公平的解决途径,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法规进行裁定,并要求双方严格遵守裁决结果。 最后,作为被保险人,您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法院向保险公司提起法律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什么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定义阐释如下:所谓的合同解除权,即当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得以满足之际,合同关系的任何一方,无论单独还是共同,都享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同样地,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合同解除权可以理解为:在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协议中所明确的合同解除条件得到满足之时,保险人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解除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