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受伤骨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工地受伤骨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因工伤导致骨折情况下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应报销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作为生活护理费用; 其次,在停工留薪期限之内,患者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另外,按照伤残等级进行相应的伤残津贴赔付,例如五级伤残者可获得其本人工资的70%,而六级伤残者则可获得其本人工资的60%; 最后,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地受伤骨折没痊愈加重怎么赔偿 对于工地中的工伤骨折问题,其赔偿标准如下所述: 首先,如需进行工伤治疗且所需医药开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之内的费用,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 其次,如果员工在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并休养的期限(称之为“停工留薪期”)之内,则其原本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改变,仍应按照原先标准由所在工作单位逐月发放; 最后,除了上述情况之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其他补偿或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遭受工伤事故并因而需治疗骨折时,所获得的赔偿标准通常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是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受损程度,向受伤者报销相应占比的生活护理费用;其次是在停工休养期间,保障受伤人员享受与在职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再次是根据损伤程度评定出的伤残等级,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伤残津贴补偿,例如五级伤残对应的是70%的工资,六级伤残则对应着60%的工资;此外,还可能涉及到其他部分的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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