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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证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判决离婚后如何办理离婚证

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的离婚程序,并不需要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因此也就不会出现关于判断离婚程度而无法取得离婚证书的困惑。当法院的离婚判决开始执行并生效之后,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由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书,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无需额外的步骤去更换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为离婚证书。若要再次结婚,只需携带离婚判决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至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办即可。倘若由于离婚判决书的遗失导致无法进行登记结婚,当事人可凭借本人身份证件前往曾经处理离婚诉讼案件的法院档案管理部门,向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申请查阅和复印离婚判决书的相关资料,随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法院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便可将此复印件视为当事人的离婚判决书来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判决离婚后规定几天搬出

通常情况下,离婚判决书会在庭审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发布。

根据我过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如果人民法院对应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那么该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予以审结完毕。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则需得到本院院长的批准才可延长六个月。倘若在此基础上仍需延长审判时间,则须呈报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法院裁定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便不再需要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书了。因为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所具备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书。当您决定再次步入婚姻殿堂时,只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即可。如果不慎将判决书丢失,您可以凭借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原审法院的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阅和复印请求,经过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后,该份文件同样可以被视为离婚判决书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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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