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开庭家属不到场有什么影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开庭家属不到场有什么影响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若在刑事案件中证人无合理可辩的原因而未能出席法庭并作出证言,则审判机关有权责令其必须出席,然而,该等人员应当包括被告人的伴侣、亲属以及子女等。若证人执意拒绝出庭或者在出庭后依然拒绝做出证言,审判机关有权采取惩戒措施,例如进行训诫,对于情节较为严重者,经过院长批准,甚至可以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对于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持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若被告人的家属(如配偶、父母、子女)未能亲自出席,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及判决结果。家属的缺席不应被视为拒绝作证或干扰司法程序。 然而,家属的出庭可能会对被告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从而有助于法院更全面地了解被告人的情况与态度,以及家属对被告人的支持力度。家属的缺席可能导致法院无法直接从家属处获取相关信息,但这并不代表家属不出席便会对案件产生重大影响。综合以上分析,家属不出席可能并不会对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直接影响,但家属的出庭却能为法院提供更多的信息来源以及对被告人的全面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第193条规定,证人若有未获认可之理由而未能出席法庭作证时,审判机关有权要求其必须出席法庭。对于那些故意缺席且不愿作证的人员,该法令赋权审判机关对其采取训诫或者拘留等法律措施。虽然家属若未能参加庭审,并不直接影响危险驾驶罪的审理工作,然而,家庭成员参与庭审能够提供额外的相关信息,从而有助于我们全面地对被告方情况进行评估。需要注意的是,家属并不是必然要参加庭审才能影响到司法判决,但是他们的出席无疑能帮助我们更准确、透彻地了解当事人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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