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侵占罪和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侵占罪与诈骗罪在本质上的显著差别在于:前者的行为针对的是被害人基于委托关系或其他原因暂时交由行为人保管、支配的他人之财物,包括了被害人遗落或掩埋在某处的物品;相较之下,后者涉及的则是那些缺乏具体指向性、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的不特定的财产,其中既包括了公共财产,也涵盖了私人所有的财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和诈骗罪谁来界定 诈骗罪和侵占罪之间的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交付财产的缘由各异,这是二者在法律性质上的根本区别所在。诈骗罪通常情况下是指受害人在行为人所实施的欺瞒之下,表面上表现出自愿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即行为人实现了对他人财产的实际掌控以及由此带来的欺诈后果; 然而,侵占罪则是指受害人由于受托或者信赖等因素的影响,完全出于其个人意愿将财物交给行为人进行支配,这种情况并不是由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导致的。 其次,两种犯罪的危害行为也存在显著差别。诈骗罪的危害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来获取他人财物;而侵占罪则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物并且拒绝归还。 最后,财物交付与犯罪意图产生的时间顺序也有所不同。在诈骗罪中,受害人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往往发生在行为人产生犯罪意图之后;而在侵占罪中,犯罪意图的产生往往早于财物的交付。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与诈骗罪之间的本质差异主要表现在它们所涉及的犯罪客体方面。具体而言,侵占罪所涉及的是那些被害人在特定情况下暂时交付给行为人代为保管的财物,甚至可以涵盖那些因遗失等原因而失去所有权的物品。然而,诈骗罪所针对的却是那些不特定的财产,这些财产既包括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公共财产,同时也包含了个人拥有的私有财富。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的受害者并没有特定的指向性,任何人均有可能成为该类犯罪的受害者。因此,从行为对象这个角度来看,侵占罪和诈骗罪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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