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给人家一直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钱给人家一直不还怎么办 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定偿还所借款项,您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此类申请的执行期限长达两年,具体计算方式是从书面执法令中所规定应履行的最后期限截止之日开始算起,或者是从最后一期应当履行期限届满之际开始计算,亦或是从法令正式生效的那一日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内,您有权申请暂停或重新启动执行时效,这将遵循法律关于诉讼时效暂停或重新启动的相关规定。 然而,若超出执行期限,您可能无法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途径追回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借钱给人家说不还怎么办 鉴于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日期归还借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来支付逾期利息。倘若借款人执意拒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采取以下接续步骤: 1.寻求谈判协商:首要举措是贷款方尝试同借款人取得联络,了解其未能按时还款之缘由,并力求达成还款共识。 2.寄发催款通知书:倘若洽谈无果,贷款方可向借款人发送催款通知书,敦促其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 3.启动法律程序:若借款人依然拒绝还款,贷款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定借款人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4.申请财产保全:在诉讼过程中,贷款方有权申请财产保全,以防备借款人恶意转移资产,确保自身债权得以实现。 5.执行判决结果:若法院裁定借款人应归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仍未履行判决义务,贷款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动用借款人的财产用以清偿债务。总而言之,若借款人未能如约还款,贷款方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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