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状遗弃家庭成员的应该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起诉状遗弃家庭成员:原告: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被告:同原告,不清楚出生年月可写年龄。 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遗弃罪的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案件情况、并写明起诉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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