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失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人失踪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九条所明确指出,若取保候审人员于取保候审期间失去行踪,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立即解除该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相关单位进行通知。如若因取保候审人员失联而导致无法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应依法终结对相关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等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人员可以调动吗 当然允许申请调职。 2、根据相关法规,已采取保证金形式进行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应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未得到执行机构批准前,被保释者不得擅自离开指定所在市内或县级行政区域; (2)如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联络方式有任何变化,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负责执行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七十九条所明确指出,若取保候审人员于取保候审期间失去行踪,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应立即解除该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相关单位进行通知。如若因取保候审人员失联而导致无法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应依法终结对相关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理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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