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不被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可以不被起诉吗 在经历了刑事拘留阶段之后,当事人具有未经检察机关正式起诉而获释放的可能性存在。 如果执法部门在完成全面的案件调查程序之后仍然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及到刑法所规定的罪责,或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抑或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那么检察机关很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经历了刑事拘留阶段之后,当事人具有未经检察机关正式起诉而获释放的可能性存在。如果执法部门在完成全面的案件调查程序之后仍然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及到刑法所规定的罪责,或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抑或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那么检察机关很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判刑的可能性是否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嫌疑人一旦被依法拘留,其面临被判刑的风险将会大幅度提高。 特别是法规中的第八十二条明确指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安部门有权直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拘留,分别为: (1)正在策划实施犯罪,或在完成犯罪之后立即被察觉的情况; (2)被受害者或者目击证人直接指责他们进行了犯罪活动; (3)在近距离范围内或个人住所中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通过自杀、逃离现场等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 (5)存在有销毁、捏造证据及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6)未透露真实姓名和地址,身份不明的; (7)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犯罪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能见人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自遭受侦查单位首次询问或被依法强制执行之日期起,即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在此期间内,他/她只能委派律师担任辩护人。然而,若律师持有其职业资格证书及律所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请求与已羁押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会面,则看守所应尽早安排会面事宜,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通过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会见,他们可深入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从而有效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在经历了刑事拘留阶段之后,当事人具有未经检察机关正式起诉而获释放的可能性存在。如果执法部门在完成全面的案件调查程序之后仍然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及到刑法所规定的罪责,或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抑或由于证据不足等原因,那么检察机关很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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