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 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二、最低工资是扣过社保的吗 关于最低工资的定义与解释如下: 首先,获得最低工资的基本前提必须为劳动者在法律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范围内充分履行并提供具有正常质量的劳动; 其次,最低工资的具体金额应当由国家政府经过严格立法程序进行制定; 最后,只要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那么用人单位给予他们的相应劳动回报就不能低于国家政府规定的那个“底线”——即最低工资水平。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以下几个方面并不纳入到最低工资的计算范畴之内,而应该由用人单位依法另行支付: 第一,劳动者在中班(下午四点至十二点)、夜班(夜晚十二点至次日八点)或者高温、低温、井下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中所应享受到的津贴待遇; 第二,劳动者通过加班所应获得的工资补偿; 第三,劳动者本人所需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 第四,根据国家和当地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无需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畴的其他收入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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